香港公司的「年審」是兩項獨立法定義務的合稱:其一,依據《公司條例》(第622章),在成立周年日後的法定時限內向公司註冊處提交周年申報表(NAR1),更新董事、股東、公司秘書、註冊地址與股本等資料;其二,依據《商業登記條例》(第310章),在商業登記證到期前向稅務局商業登記署辦理續期並繳費。兩者主管機關、法律依據與辦理時點均不同,不能相互替代。
辦理前應先核對公司存續狀態與登記資料是否一致。若期間發生過董事、股東、註冊地址或股本變更,需先完成變更登記,再提交周年申報,否則可能因資料不符被退回或產生額外罰款。逾期提交周年申報表按逾期時長階梯收費,成本會明顯高於按時辦理。
關於費率,近期多家第三方網站給出的 2026/27 年度周年申報登記費與商業登記費數字互相矛盾,同一項目出現多個不同金額,不宜作為報價或預算依據。正確做法是直接查閱香港公司註冊處官網 cr.gov.hk 的費用一覽表,以及香港稅務局官網 ird.gov.hk 當年度的商業登記費及徵費公告,並以辦理當日官方系統核算結果為準。
建議把年審日期納入公司合規日曆:周年日前預先核對資料、預留政府規費預算,並留存提交與繳費憑證。需要代辦或評估逾期補救方案時,可聯繫我們按公司實際情況核對官方最新要求。
資料來源:香港公司注册处 Companies Registry · 本文為要點整理,具體以官方最新公布為準。